【大曝光第36期】以案为鉴!长寿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10 15:39:26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新闻摘要: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对我区近期查处的部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以为戒,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典型案例一:危化企业违规开展特殊作业

2025年10月,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危化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动火作业。

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3条、《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长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0.6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不满足防爆要求

2025年10月,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危化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门禁系统、配电箱等电气设备不防爆。

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长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4.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监理人员未按规定旁站监理

2025年3月4日,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在检查中,发现经开区某项目事故水池正在进行深基坑施工,现场未有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对该监理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无证驾驶农业机械

2025年10月9日,长寿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刘某某无证驾驶渝0151391号拖拉机在重庆神龙腾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部厂区行驶。

当事人刘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刘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个人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2025年12月,长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打非安全检查发现:黄某在长寿区石堰镇房屋内存放有烟花爆竹共计220件用于经营,刘某在长寿区葛兰镇自家农房内存放烟花爆竹共计171件用于经营均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长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两名当事人作出累计罚款2.1万元、没收全部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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