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维权!”2月9日,市民王女士致电区消委会表达感谢。王女士致电背后是一起典型的消费侵权案。
在元旦节期间,我区某商场开展新年促销活动,购买售价3999元以上的学习机,可送价值1888元的精品课程及价值688元的词典笔。王女士觉得划算,便为儿子购买了学习机。2个月后,词典笔出现翻译卡顿、无法扫描、黑屏等异常情况。
发现问题后,王女士携带词典笔、学习机的购买凭证前往该商场,要求商家更换新的词典笔。然而,商场工作人员却以“正品原价5999元,已是活动特价,词典笔是赠品,非商品本身,不享受售后保障”为由,拒绝了王女士的合理诉求,甚至表示“赠品免费送,坏了只能自认倒霉”,态度极度敷衍。几经沟通,商场愿意维修,但维修费用却要王女士自行承担。
王女士不服,向区消委会投诉。经查,该案中词典笔是商家吸引消费者购买学习机的重要促销手段,并非无偿赠与,王女士支付的学习机价款中已隐含赠品的相关成本,商家不能以“赠品”为由规避售后责任。同时,正品原价5999元,特价3999元不是免责的理由。哪怕只卖1元,只要是商业买卖行为,都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退货、更换、修理以及其他责任。
最终,因该款词典笔厂家已停售,商家折价400元补偿王女士。记者 傅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