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参加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
发布时间:2026-01-15 23:01:12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新闻摘要:

1月15日,记者从区总工会获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满足一定条件,便可参加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

参保条件:年龄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已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方式: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为保障公平性,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需全体参加。参保规则:会费25元/份,最多可参加2份,超出份数视为无效;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原则上在下一年度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后保障期按约定时间生效(基层单位收集齐会费、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

该专项意外伤害保障待遇涵盖“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急性疾病猝死”“意外医疗”4类。具体如下:意外伤残:按伤残程度领取,累计最高50000元/份;若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含)内治疗未结束,按第180日身体伤残状况领取;意外身故:意外导致身故或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含)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直系亲属一次性领取50000元/份;急性疾病猝死:保障期内突发急性疾病,自疾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直系亲属一次性领取10000元/份;意外医疗:意外治疗产生的“自付”部分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经医保报销的按100%比例领取,未报销的按80%比例领取,最高10000元(与参保份数无关),补偿额度不超过实际自付费用。记者 张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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