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寿保安公司)受长寿区公安局委托,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派往长寿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年龄18-35周岁;
2.学历条件: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5.岗位特殊要求: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9月29日,如年龄18至35周岁,是指1988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7.入职后,长寿保安公司或用工单位将组织专项技能岗前培训,并支付相关费用,应聘者应在岗工作至少满1年,在岗不足1年离职的应承担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不能接受者请慎重报名。
8.聘用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本人、家人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四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即试用期6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每月发基本工资2100元及相关津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3050元-33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特警支队维稳勤务岗、校园安全保卫支队巡逻防控岗另有800元/月和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2.网上报名流程:登录长寿保安公司微信公众号“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入对话框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招聘栏,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程序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日。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劳务派遣事业部办公室(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688号,长寿化工职业学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23-40254178,联系人:郑老师。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重庆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个人信用信息、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打印《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个人信用信息:应聘人员(重庆籍)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信用监管”栏“联合奖惩”的“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并截屏打印;外地籍考生通过当地“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短信或者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4.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微信公众号“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其他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长寿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与长寿保安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工作由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管理考核。
聘用人员在入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应接受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分配方式:巡处勤务岗、社区警务岗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本岗位所涉及的单位。
五、附则
本公告由长寿保安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长寿保安公司,咨询电话:023-4025417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公司为本次长寿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