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新闻网 记者 傅智治
9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寿区分中心获悉,根据最新的提取政策,不仅是归还银行贷款,职工遇到以下情况,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职工遇到以下六种情况,可以采取“销户型”方式提取:职工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
职工遇到以下六种情况,可采取“非销户型”方式提取: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有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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