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江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48次会议。
区委常委会召开第148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区委书记、长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江夏主持并讲话
7月11日,区委书记、长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江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48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戴明,区委副书记张强,区委常委出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身高,区政协主席师明萌列席。
会议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学深用习近平经济思想,因地制宜推动长寿高质量发展。
●要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积极促进川渝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度参与重庆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落地建设,提质发展临港经济。
●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引导企业上“云”、设备加“芯”、生产换“线”,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速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要进一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各行业本质安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切实抓好防汛抗旱,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法律制度,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要充分认识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及民营企业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确保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记者 张申欣 吴顺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