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玲聪/文
近期,中央网信办针对“开盒”乱象打出组合拳,从阻断传播、完善预警到严惩犯罪,一系列雷霆举措直指网络暴力的“命门”。当“开盒”从游戏术语异化为新型网络暴力,当个人信息在数据黑市明码标价,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不是虚拟世界的玩笑,而是现实社会的公害;这不是道德层面的争议,而是法律底线的失守。唯有以法治之刃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才能守护数字时代的公民权利。
“开盒”现象的泛滥,撕开了网络空间的深层病灶。从13岁少女参与“开盒”孕妇引发舆论震动,到虚拟主播因粉丝争端遭“精准爆破”,此类事件的本质是个人信息的非法流通与网络暴力的合流。在境外社工库的支撑下,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成为黑产交易的“硬通货”,甚至衍生出“非法查询公民住宿信息标价9000元”等明码标价体系。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乱象正在向低龄化、组织化蔓延——某高校网络安全专业博士赵某和大三学生成某某竟沦为“开盒”团伙主犯,两人因粉丝纠纷在境外创建3万人群组,批量公开3000余条公民信息,导致受害者遭受电话轰炸、线下滋扰甚至精神抑郁。
这种“数字暴力”带来的危害远超人们想象。当被害人的就医记录、行踪轨迹被实时直播,当家人照片被PS成遗像传播,当“社会性死亡”成为常态,网络空间的文明底线正在被无情击穿。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公布的:2024年全国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292人,以侮辱罪、诽谤罪判处91人,相关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3%和32%。这组数据既彰显治理成效,也折射出问题的严峻性。
面对“开盒”背后的灰色产业链,法律必须成为最锋利的武器,斩断背后的“黑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明确将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入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则构建起全流程治理体系,要求平台建立网络暴力特征库、设置举报快速入口等刚性措施。这些法律条款不是纸面上简简单单的文字,而是实实在在的“高压线”。
今年3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成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今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某知名相声演员粉丝超话账号“挂人”号召网暴,法院认定严重侵犯名誉权;去年5月,重庆市江津区张某遭他人网络“开盒”,公安机关对倒卖信息的蒋某予以刑事拘留处罚……这些案例释放出强烈信号:无论是“人肉搜索”的发起者、传播者,还是提供技术支持的平台,只要触碰法律红线,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遏制“开盒”歪风邪气,需要法治、技术与教育的多维联动。从法治角度,需进一步细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破解跨境取证、低龄犯罪等治理难题;从技术防御层面,平台应摒弃“流量至上”思维,通过AI识别、模糊化处理等手段,将“开盒”信息扼杀在萌芽状态。更重要的是,要筑牢全民数字素养根基——当13岁少女在社工库前失去敬畏,当围观者在3万人群中狂欢,我们必须反思:网络空间的伦理教育是否缺位?
“开盒”之乱,乱在隐私泄露,乱在网络戾气,更乱在对法治尊严的践踏。当技术进步带来信息流通的便利,当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深度交织,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明确:数字时代的自由,必须以法律为边界;网络空间的狂欢,不能以他人的痛苦为代价。中央网信办的整治行动,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对全社会的警示: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从“人肉搜索”到“开盒挂人”,网络暴力的形式在变,但侵害权利的本质未变。只有凝聚各方合力,以法律为剑,才能彻底铲除“开盒”滋生的土壤,让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都能得到坚实保护,共同构建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