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三地联合发布采食野生蘑菇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10-09 16:43:28 来源:人人长寿客户端
新闻摘要:

10月9日,重庆市长寿区、重庆市合川区、四川省广安市三地食品药品安全委联合发布关于采食野生蘑菇的风险提示。

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一些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仅靠肉眼无法辨别,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并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区分。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全方位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不误采有毒蘑菇。在野外,无毒蘑菇与有毒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导致毒性沾染。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及消费者不要因好奇或尝鲜而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不偏听不偏信民间流传的分辨方法。同时,不要在走摊游贩或个人采售处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食品,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蘑菇时,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各类餐饮单位、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等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采购关、验收关,强化溯源管理,要确保所培育、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蘑菇,避免食物中毒,也避免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24小时后发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记者 傅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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