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区学生资助中心获悉,我区中职教育学生资助项目出台,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以及免住宿费和教科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本月申请。
奖励在我区就读,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奖励名额按中央下达数执行,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资助标准:1000元/人·期。资金发放:资金补助到校,公办学校学生免交学费,民办学校(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需补交经物价部门核定的高于免费金额部分。
享受对象为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退役士兵、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档1500元/生·期(脱贫户家庭学生);二档1000元/生·期(除脱贫户家庭外的经济困难学生)。资金发放:财政补助到校,学校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发放。
享受对象为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退役士兵、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
资助标准:250元/人·期。资金发放:财政直接补助到校,学校提供免费住宿。
享受对象为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累计资助不得超过2.5年。
资助标准:200元/人·期。资金发放:财政补助到校,学校提供免费教科书。
办理流程:
学校告知→家长或学生申请、学校排查→学校审核认定上报→资助中心汇总报送→区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资金发放。咨询电话 023-40889756。记者 肖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