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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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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全区农村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参与研究拟定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意见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
参与全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调查研究,拟定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关意见、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全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民科技人员职称评定。
统筹协调全区涉农部门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环境建设。
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扶贫开发。
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区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农业投入资金和有关支农专项资金的计划协调和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村供销工作;指导农村外经外事和经济合作。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财务管理,负责编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并指导、组织、督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竣工项目验收。
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方面的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掌握通报灾情,总结抗灾、救灾、减灾工作的经验,负责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统筹管理和发放。
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意见、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扶贫资金、物资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小康建设、农村劳务开发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
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督查、考核。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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